低至10元,高至2万,一个微信号究竟值多少钱?
最近,你可能经常刷到这类信息:高价收个人微信老号,200一个。
QQ时代,6位数的靓号、一个皇冠的高等级账号,都可以卖得不错的价钱。而微信没有特权,只有好友关系。是否可以下结论:微信号买卖和公众号交易逻辑一样?
不可以。如果进一步去咨询这些“收号人员”,你会发现他们中很多人并不care好友数量,一个注册满一年的老微信号,即便账号中什么都没有,也能卖到这个价钱。
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求个人微信号?一个平平无奇的号怎么就能卖上百元?这背后,其实是微信官方和民间的一场博弈,站着微信号商、职业引流者、羊毛党等诸多利益方。
01
“50个号6天被封,封得怀疑人生”
微信号交易,是个非常活跃的市场。在QQ群中搜索关键词“微信买卖”,可以发现成百上千个群。榜妹进了几个群,潜伏10天,观察动向。其中,最“有价值”的是一个1500人的付费群,禁广告,10天内已产生约500页聊天记录。
简单说来,影响微信号价格的,只有两个因素:注册时长和可用功能。两者相辅相成,一般来说,微信注册时长和养号策略,决定了这个号功能的多少——也就是业内人常说的“微信号权重”。
微信号商,本信息可能由机器发送
根据群里的广告,我们大概可得出一个“市场价”:若按注册时长划分,微信半月/满月号的价格在30元左右,半年以上的号价格可至百元;若按功能划分,实名带圈(朋友圈)、绑银行卡、可使用“附近的人”功能的号,价格都在150元以上。
可以说,微信号本身没有价值,它的价格波动,完全由市场环境决定。其中最重要的,就是微信官方政策。微信封杀越严重,微信号价格就越高,这个市场的玩法就越多。
近期这一市场异常活跃,就是因为5月微信又开始大规模封号。“花生”是微营销界一个KOL,他将其称之为“一场微信对号商的精确打击战,堪比美帝对伊某克的战争”。
榜妹所在的群里,每天都是大型比惨现场。有人表示,刚用虚拟卡号注册了50个微信号,6天时间不到被封得一干二净,“封得怀疑人生”;还有人哭诉,“刚刚有台手机15个老号全封了,两年以上”。
大家慌了,开始找解决办法。一般认为,境外号不容易被封。有人现身说法,“中午注册了14个171(手机号),现在只剩6个。香港卡注册了10个,几天就死了1个。”因此,隔天或半月号,一般只有注册地在美国、越南等地才卖得出去。
很多人开始拯救“红字号”(指微信加人提示“对方有不常联系的人”的新号)。这种号已经被微信标为“异常”,以前根本没人要。而根据群里的情形,现在卖10元还被人疯抢,有人称自己有解封技术,“消了红字出来可卖30元”。
02
为什么要买微信号?
引流、网赚,流量变现是本质
封杀如此严重,为何大家还一拥而上?
微信营销圈里的人,都深谙互联网流量法则,张口闭口都是“一切生意都是流量”、“引流一定要精准”、“变现才是王道”。
多数人收购微信号,是为了给产品引流。最常见的方法,就是通过“摇一摇”、“漂流瓶”、“附近的人”等功能加人。而加人是有一定限制的,榜妹拿到的一份表格显示,一天主动加人不超过30个,被动加人不超过260个。
在这方面,微信的限制和封号几乎同步。有群友举例,自己手上7个微信号,5月上旬一天能加500个人,现在只能加100多了。也有人表示自己“很稳”,榜妹亲眼看到一个一天可主动加60~80人的号,在群里被炒到500元。
职业引流的人,会通过裂变工具实现涨粉。当你转发刷屏海报,添加客服微信进群时,某种程度上就成了“韭菜”。虽然客服都是机器人,但也会达到微信加人上限,这就产生了大量微信号收购需求。
做微信营销的大明(化名),已经从事微信号买卖一年多。他手上有上百个社群,为了储备种子用户,目前正“不限量回收私人微信号”。他开价200元收一年以上私人号,因为“微信号商的活跃度太低,只有老号才能批量加人”。
“一般的裂变活动,准备十几个号就够了。”大明的同行佳佳(化名),主要做小程序涨粉业务。两年前,她在淘宝上买了一大批微信号,如今基本都是“靠人脉介绍的方式收购”。很多时候,她会直接收手机号,自己从0开始养。
因为要批量加人,这些“引流号”多半质量较高。还有很多质量较低的微信号,多半用来做网赚项目。通过接码平台,批量注册各平台账号,拿新人礼包、拉新奖励,刷复活卡、阅读量等,都是常见的手段。
这中间延伸出“微信挂机平台”,你把微信授权给平台后,就能一天“躺赚”几元钱。因为挂机平台其实在用你的微信号,做上述薅羊毛的事。你很可能充当了一个虚假的数字,不知不觉成了各平台刷量的“帮凶”。
某微信挂机平台
微信号是这个行业的水电煤。很多人利用微信营销淘金,微信号商自然就成了卖水人。
一位熟悉微信买卖的人透露,前几年一个微信号的价格不过5元左右,“有人养了一堆机器人,微信一封就是一片,一次损失几十万。”随着手机实名制、微信好友辅助验证、淘宝禁卖虚拟账号等政策出台,当年屯号的人坚持到现在,可能已经年入百万了。
03
养号也要遵循基本法:
可进行剧本营销,一个好友卖20元
养号已成为一门学问。以往,很多人通过微信群控设备,模拟真人行为批量操作。现在微信政策收紧,机器养号基本已不可取,很多人开始想办法“曲线救国”。
群控设备代理小杨(化名),把目光投向了监管较松的QQ。他逢人就推销26800元一套的QQ群控设备,这套设备可自动进行聊天、发空间等一系列行为。想要导流微信,直接在自动发布的广告上带微信号即可。他表示,自己用了半年机器人,已积累1500+微信好友。
小杨发来的客户截图
“同样是营销小号,1个几元钱永久使用,1个几十元钱,只能用一段时间。这还需要选择么?”小杨把QQ营销形容为“量变引起质变”,可秒杀如履薄冰的微信营销。
一些不着急变现,专心屯流量的人,直接选择了“一机一号”的人工操作。这种方法养出来的纯手工号,已经不是200元一个的标准品,而是有个人特色的IP。它们都以好友数量计价,在市场上甚至比公众号更抢手。
心怡(化名)的本职工作是新媒体运营,手上有120多个私人微信号,每个号有5000个好友。她打算以一个好友3元的价格,把这些号都卖掉。“这些好友都是通过娱乐节目导流的,“男女比例1:9,非常精准。”
她所在的公司,2013年开始在电视台做娱乐节目。“因为不想浪费流量,我们就在节目上植入二维码,把粉丝导向了个人微信号。”2016年,公司开始做公众号,但这时很多人意识到流量值钱,仅作为制作方之一,她们很难再如法炮制涨粉。
“节目制作流程复杂,涉及很多利益方,电视台不可能允许你这么做了。”个人号引流走向终局,不过为了保持用户活跃度,公司还把这些号当微博来运营,也就有了后来卖号的故事。
类比公众号交易,一个好友3元和公号粉丝报价相当。榜妹接触的另一类微信号,一个好友报价20元,是同类型公号粉丝的好几倍。
老林(化名)是一个卖母婴用品的淘宝店主。同样是为了“不浪费流量”,2016年他开始申请个人微信号,让店铺客服把买家都导进微信号中。“她们闲着也是闲着,不如一对一加宝妈粉,过几年我卖童装、卖课,怎么都能赚钱。”
老林多次强调:支持上门验货
他的策略是,花钱雇佣一位妇产科医生,每天在朋友圈发生活状态,并且承接好友的妇幼保健咨询。“我目前有几十个号,每个号几百到上千好友不等,没有进行任何裂变或商业化,只做基础运营维护。”
当榜妹质疑接手后不好伪装时,他直接反问“你是新手吧?这个医生设定就是50多岁,你可以转换成她的女儿、儿子。”他表示,身份只是一个切入点,“十天半个月慢慢转,这没难度。”
“这种精准好友一个至少卖三四十,之所以20元卖掉是因为看到了更赚钱的项目,急需资金回笼。”
老林大约有3万多“好友”,头天晚上发布买卖信息,第二天晚上只剩1万多了。
04
微信号买卖中,
藏着多少商机和危机?
像老林这样的“剧本营销”,已经是一种基本的养号方法,被写在各种微信营销法则中。它的高级之处是:一开始就进行人设包装,吸引精准粉丝,甚至想好了变现通道。
这种相对长期的关系,其实比群控设备批量加人,上来就推销产品要稳固得多。再对比群裂变的粉丝,已经进行了一轮收割,关系也不那么牢靠。这就是老林的底气:没有商业化意味着,粉丝对这个身份深信不疑,每个人都是种子用户,可以再带来若干用户。
你可能已经发现了,这个逻辑和微信公众号一样。因此其它人卖号,只是按注册时长和功能算钱,只有上文的心怡和老林,敢言必称“粉丝”,按人头计价。事实上,在他们眼中,微信公众号已经凉了,个人号是微信营销最后的机会。
老林算了一笔账:在1w粉丝的优质公众号上发一篇文章,阅读量通常是1000。而在个人号中,就算有20%的人不看朋友圈,展现也有8000,还能直接跳转分享链接。层层折叠的公众号,流失率很高,而个人号可以裂变,粉丝少说也能翻两倍。
“个人号为主,公众号为辅。大家有能力有精力的现在主要集中玩个人号。”在老林看来,个人号的效率比公众号高很多。
心怡持同样的看法。“个人号可以直接交流,粉丝质量看得到,垂直领域是比公众号贵。”她提到,自己有朋友买个人号做网红电商,单在微信号卖一个月流水就有60万。
“客服号加的好友都有用,可以接广告变现,能利用就利用,不能利用就卖掉。”
看起来,这就是朴素的商业逻辑,没什么妖风。微信为何要大力封杀?
2017年8月,公众号“微信安全中心”推送了一篇文章。文中提到,一些人常利用“摇一摇”、“附近的人”等场景导流,进行“美女卖茶叶、美女荐股、推销基金”等恶意营销行为。
网传的卖茶女套路
以“美女卖茶叶”为例,养号人将自己的微信号伪装成“美女”,编造不幸的遭遇和励志情节,博取好友的同情,进而推销劣质茶叶。今年6月,警方刚刚摧毁了“微信卖茶女”电信诈骗团伙,刑拘239人。
可见,微信号买卖不是重点,“恶意营销”才是微信打击的对象。
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熊磊之律师表示,微信号买卖本身并不违法,但违反了《腾讯服务协议》,即“微信账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,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、借用、租用、转让或售卖微信账号”。
《腾讯服务协议》第七条:主权利义务条款
至于“剧本营销”,只要没有造成用户财产损失,就不构成诈骗罪。“法律是最后的底线,微信作为平台的底线要比它高,所以要提前介入和预防。”熊磊之如是说。
微信成立七年,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生态。公众号、小程序、社群……人们一寸寸地开荒,微信的每个零件都要充分利用,每次升级都要详细解读。有人习惯了稳扎稳打,有人一定要火中取栗,你和他同为“微信创业者”,可能干着完全不同的事。
自媒体带动公众号价值攀升,公众号交易成为一门生意。当微信号也能解决商业诉求时,微信号买卖同样是生意。这时候,我们又要提出那个难题:微信中还能承载多少金钱关系?还有多少东西,可以拿来买卖和交换?
作者:王雅文
来源:新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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